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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企业如何开工资须和职工协商

作者:NEWS   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6日

  去年,本溪市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百分之十八,这要归功于市里推行的以『政府监控指导、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2007年,本溪市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了18%。“这要归功于市里推行的以‘政府监控指导、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本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正坤对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所取得的成果甚是满意。

  2007年9月,本溪市委、市政府制定并下发了 《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本溪市总工会、本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本溪市企业家联合会也下发了 《本溪市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市、县(区)两级政府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由各级工会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家联合会牵头实施,形成了一个政府主导工资集体协商的组织架构。为了指导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本溪市还建立起了一支由工会和劳资人员组成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经过专题培训、实践学习、试卷考核,最后共有50人持证上岗,负责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本溪市推行工资协商工作的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改制的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在工作中,本溪市坚持“因企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在建制、全面推进”的原则。市里先后确定了东方人药业公司、万达鞋城、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户经营者重视、工会组织健全的企业作为重点试点单位,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的实施。针对不同行业和经济效益不同的企业,本溪市实行分类指导,一是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是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的建立,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二是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通过协商合理确定计件单价和劳动定额;三是对个别企业加班加点工资,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基数;四是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经济效益不佳的企业,通过协商建立工资支付制度,确保职工工资水平不降低,工资不拖欠。此外,为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制的顺利实施,本溪市还建立了企业欠薪预警制度。

  去年,本溪市共有140户国有、集体、外资、民营等不同类型企业参与了工资集体协商制试点,除9户因生产经营遇到特殊困难没有给职工上调工资外,其余全都给职工涨了工资,平均工资比进行集体协商前上涨了18%,比2007年本溪GDP增速高了3个百分点,职工人均月工资增长173元。

  通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的实施,工资涨了,职工干劲足了,推动了企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稳定。职工高兴,企业经营者也高兴。按照本溪市的设想,今年将在全市所有具备条件的企业中铺开工资集体协商制。(记者 司成钢)

[编辑 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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